《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产业链发展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公布《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最新政策自2022年2月20日起逐渐实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共涉及到适用产业链培养发展趋势、应用推广、充电桩建设基本建设、别的营销推广措施四个一部分共25条现行政策。
适用产业链发展趋势层面,最新政策本次在资产鼓励层面幅度很大。材料表明,对整车制造业企业每开发设计一个新款车型给予100万余元奖赏,最大500万余元;对整车年产供销做到5万台、10万辆、15万台均给予1000万余元奖赏,储能电池年供应量做到3GWh、6GWh、9GWh均给予500万余元奖赏;对新能源汽车有关公司建立浙江省级及以上的创新技术核心、加工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链创新中心、公司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项目研究所等自主创新服务平台给予300-1000万余元奖赏;对取得成功建立浙江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中下游公司共体给予30万余元奖赏;对新变成新能源技术整车公司一级配套设施经销商的零部件公司给予50万余元奖赏,最大150万余元等。
《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现阶段,温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正处在迅速发展期,产业链相对性比较健全,有着十二大类5000好几个产品系列,但是也具有一些薄弱点,如整车生产规模不足大,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系统和智能网联等重要配套设施工作能力较为欠缺。新的现行政策根据公司增资提产强链、招大引强补链、协作配套设施稳链、自主创新更新优链,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养。
应用推广层面,现行政策明确提出,要完成新增加公交车车子电动式产出率做到100%的总体目标,我市区域内不会再新增加或升级汽柴油公共汽车,城区范畴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给予国补50%的补贴;新增加或升级的的士所有选用新能源汽车,对市本级范畴新能源技术的士升级补助2万余元/车;促进建成区面积新增加城市配送车子电动式产出率做到60%以上;推动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市政工程景观等特种车辆新能源技术化,正常情况下购置新能源汽车;推动准驾车型C证车系测试出行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等。
支持产业链发展
除此之外,温州市还将处理新能源汽车交通出行不方便的问题,提高群众选购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体验感。对国有制公共停车场、路面泊车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推行当日初次2钟头免停车收费;撤销温州市区区域内新增加新能源技术小货车竞标上牌限定,给予立即上牌。
充电桩建设基本建设层面,现行政策明确提出,对公共充电桩建设按输出功率直流电每KW200元、沟通交流每KW80元补贴,经营企业给予0.1元/千瓦时的经营补助,对汽车充电站按输出功率每千瓦时800元补贴,对加氢站按日加氢裂化工作能力各自给予每站150-500万余元奖补,对本人安装座机自购充电桩的给予一次性600元充电费补助。与此同时,推动电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对高速路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枢纽站、大中型商场超市、机关事业单位等地下停车场的充电车位占比明确提出10%-20%的详细规定。材料表明,截止到2021年底,温州市共有着各种电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拓展企业101家,已经完工公共电动车充电站657处、直流充电桩6288个,住户自购直流充电桩保有量38092个。
据统计,自2017年起,温州市逐渐制订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适用现行政策,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条件的培养。在系列产品利好政策正确引导下,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完成从2017年的1255辆跃居至2021年的45450辆,并且全年度新能源汽车上牌占艾力克21.2%,居浙江省第二。根据加强产业链,打造出优良的出行自然环境,刺激消费等系列产品措施,温州市方案到2025年争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量超1000亿人民币,新能源技术整车生产量达20万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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